租赁商品住房
一、提交材料
1.新会区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s://www.jmxhrc.cn/)。
2.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材料(身份证、户口簿、通行证、护照等)。
3.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关学历学位认证资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荣誉证书等。
4.申请人银行账户。
5.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申请人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等)。
6.用人单位法定注册登记证书。
7.租房发票(或银行转账流水记录、收据、电子转账凭证)和租房合同。
8.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个人所得税记录。
注:以上材料只需在“葵乡人才”公众号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图片。
二、申请条件
三、补贴标准
按照一至五类高层次人才类别,分别给予租房补贴每月6000元、4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最长不超过3年。
四、申请和发放方式
每年1月和7月在“葵乡人才”公众号申请,补贴半年发放一次。
联系电话:
0750-6390323(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0750-6390733、6390995(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管理要求
1.首次申请时,申请人须按规定提交所有材料。续申请时只需提交租房补贴申请表即可。
2.在享受补贴期间,高层次人才类别发生变化的,从类别发生变化的次月重新计算补贴标准。
3.在享受补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变动的次月停止发放租房补贴:
①人才资格被撤销(取消)的;
②已在新会区内购房(含人才住房、商品住房等);
③因工作变动离开新会区的;
④存在其他应停止发放租房补贴的情形。
4.高层次人才租赁人才住房和申请租房补贴不能同时享受,但可以相互转换,且两项享受时间累计最长不超过2年(第一类高层次人才和第二类高层次人才中的省级领军人才不超过5年)。
5.申请人社会保险费记录无补缴、代缴情况,个人所得税记录无补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