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婚姻登记能跨区办理吗?
答:可以。
5月19日,汕头市民政局发布通告,5月20日起,汕头市全面开通婚姻登记“全城通办”服务,全市各婚姻登记机关可按规定受理我市户籍居民跨区申请办理的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
适用范围:
全市各婚姻登记机关可按规定受理我市户籍居民跨区申请办理的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包括国内居民、涉外、涉港澳台和华侨婚姻登记)。
补办结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现役军人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业务原则上暂不实行跨区办理(其中,婚姻登记档案查询按登记地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