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经江门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申请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与江门市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工作协议(限顶尖人才),或来我市创业;
2.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范围内无持有任何房屋产权(房屋产权指住宅或商业类公寓房屋产权);
3.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在江门市享受过政府购房优惠政策;
4.在申请租房补贴期间,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同时在江门市享受实物出租,且用人单位不提供住宿。
二、提交材料
(一)顶尖人才申请材料
由聘请顶尖人才的用人单位负责提供:
1.江门市高层次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申请表;
2.顶尖人才身份证(护照)、顶尖人才佐证材料;
3.用人单位出具的在江门工作时间材料(模板)。
(二)其他高层次人才申请材料
1.江门市高层次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护照),已婚的申请人还需提交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
3.已购买住宅和商业类公寓房屋产权但未交付使用的,需提交购房合同。
至购房合同交房时间但仍未交付使用的,租房补贴申请人应提供房产公司未交付房屋使用的佐证材料(明确未交付原因和预计交付房屋使用时间);不提供有关佐证材料的,租房补贴发放截止时间为其购房合同所列明的交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