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登记办理时长:1个工作日内
(根据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上的信息介绍的,如实际情况有所差别,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受理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广东省和广东省行政区域内跨地级以上市居住的公民,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报居住登记。
申报材料:
1.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驾驶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等。
2.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等。
3.申报人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