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认定指南
受理条件:
申报见习基地的单位必须是依法办理了工商注册或进行了法人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二是具备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和质量见习岗位的实力;
三是有专门的施训指导人员并能够提供相应的见习、施训条件,且能按要求对高校毕业生见习进行有效管理;
四是能够按规定为见习高校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是自觉遵守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文件规定的其它事项。
申领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政府核发)
2.申请报告(自备)
3.见习岗位公告表(自备)
4.单位情况介绍(自备)
5.见习管理办法(自备)
6.见习指导老师简历(自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