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按年缴费,参保缴费期为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
二、参保方式
➤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由镇(街道)统一组织实施,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供有关服务工作。
➤持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居民参保工作由所在镇(街道)新居民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并应加强审核,避免重复参保。
➤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保,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并做好参保、缴费等工作。
三、超过缴费期参保
超过规定缴费期需中途或接续参保的,参保人可持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到镇(街道)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