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所患特殊病种病情诊断必须符合纳入标准才能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血友病纳入标准如下:
1、有明确的血友病门诊或住院病历资料;
2、有家族史,或自幼有自发出血或轻微创伤后出血倾向;
3、有关节、肌肉或深部组织器官出血的依据;
4、实验室检查:
①凝血象检查见凝血时间延长(轻型可正常),凝血酶原消耗不良(约占 70%患者);
②凝血因子测定异常。
相关规定
1.超过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超出特殊病种治疗范围等情形发生的不合理费用,不得纳入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支付范围。
2.各统筹地区根据特殊病种患者医疗消费水平和门诊医疗保障资金使用情况,合理确定本统筹地区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定额支付标准。经鉴定诊断,参保人员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特殊病种,可以适当提高定额支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