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所患特殊病种病情诊断必须符合纳入标准才能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精神分裂症纳入标准如下:
1、符合 CCMD-Ⅲ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
2、经两名精神医学专科医师(其中一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确诊,并符合下列之一者:
①病情不稳定、复发倾向明显、住院治疗两次及两次以上者;
②病情迁延不愈,病程≥3 年的;
3、住院治疗 1 次以上,且病程 2 年以上。
相关规定
1.超过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超出特殊病种治疗范围等情形发生的不合理费用,不得纳入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支付范围。
2.各统筹地区根据特殊病种患者医疗消费水平和门诊医疗保障资金使用情况,合理确定本统筹地区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定额支付标准。经鉴定诊断,参保人员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特殊病种,可以适当提高定额支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