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死亡继承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南
一、受理条件
资料齐全,符合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
二、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份数 | 提交方式 | 材料形式 | 来源渠道 |
死者身份证或户口注销证明 | 原件 | 1份 | 现场提交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 |
配偶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原件(配偶代办的提供) | 原件 | 1份 | 现场提交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 |
继承人(受遗赠人)第二代身份证、关系证明(无配偶的提供) | 原件 | 1份 | 现场提交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 |
法定监护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关系证明原件(继承人不满十周岁或患有精神病无行为能力的提供) | 原件 | 1份 | 现场提交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 |
死亡证明 | 原件 | 1份 | 现场提交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 |
死亡支取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申请表 | 原件 | 1份 | 现场提交 | 纸质 | 政府部门核发 |
《继承(受遗赠)住房公积金具结书》 | 原件 | 1份 | 现场提交 | 纸质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证书 | 原件 | 1份 | 现场提交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 |
支取人个人银行卡 | 原件 | 1份 | 现场提交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 |
三、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南路29号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楼服务大厅综合业务窗口。衡阳市西二环路13号新政务中心二楼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雁峰营业部)9:00-12:00;13:30-17:00 (中心营业部)9:00-12:00;13:30-17:00
四、办理流程
五、收费依据:此项不收费
六、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