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标准
第一类保障家庭实物配租保障标准
1.实物配租保障住房以当年政府提供的公租房房源为准。
2.符合实物配租资格的第一类保障家庭,如放弃实物配租资格,自愿选择租赁补贴的,按租赁补贴标准的1.6倍发放。
第一、二、三类保障家庭租赁补贴保障标准
1.租赁补贴面积保障标准。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保障标准,1-2人36平方米,3人54平方米,4人及以上60平方米。
2.租赁补贴家庭可保障面积。租赁补贴家庭户可保障面积=面积保障标准-已核定的政府优惠政策住房的建筑面积。
政府优惠政策住房指:房改房、直管公房等。
3.公租房租赁补贴标准实行差级化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发改、财政、建设部门核定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保障家庭月租赁补贴额=户可保障面积×租赁补贴标准。
4.符合租赁补贴资格的第二、三类保障家庭,如申请家庭成员有军烈属、获得“见义勇为”称号、残疾证二级(含)以上,按租赁补贴标准的1.4倍发放;如申请家庭成员有退役军人或从事公交驾驶、环卫工作相关证明且从事相关工作满6个月(含)以上的,按租赁补贴标准的1.2倍发放。
第四、五类保障家庭租赁补贴保障标准
1.租赁补贴面积保障标准。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保障标准,按户保障,每户40平方米。
2.公租房租赁补贴标准实行差级化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另行公布。
保障家庭月租赁补贴额=面积保障标准×租赁补贴标准
3.符合租赁补贴资格的第四、五类保障家庭,享受时间累计不超过3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