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更换优待证。
(一)优待证损坏不能在读卡设备上正常读取的;
(二)优待证证面污损、残缺,信息无法辨认的;
(三)优待证证面信息需要变更的;
(四)持证人户籍地或常住地省份发生变化的;
(五)两种优待证申领条件均符合的持证人需要变更优待证种类的;
(六)其他需要更换的情形。
如出现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您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合作银行更换;如出现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您应向受理申请的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更换申请,并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