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缴存职工在咸阳市购房,符合异地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可在咸阳申请异地购房提取;咸阳本地缴存职工,在异地购房并符合咸阳市提取政策的,可选择异地(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异地购房提取。
异地提取公积金地址: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8号咸阳房产交易大厦七层
咸阳异地提取公积金类型:
一、存缴职工提出异地购房申请,在咸阳购房者,在管理中心办理购房受理业务
办理流程:
(一)接收职工申请
1. 管理中心“跨省通办”窗口接收异地缴存职工申请,由职工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见附件1),如有商业银行贷款购房职工还需填写《征信信息查询授权书》(见附件2),《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见附件6),对职工身份进行审查。
2. 管理中心对职工身份证件、配偶身份证件、结婚证、户口本、银行卡(I类账户)以及购房、贷款等缴存中心所需的证明材料进行扫描。
3.管理中心向职工出具《“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见附件3),并在回执上填写受理网点联系电话。
4.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提供的购房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核实通过的,填写《购房信息真实性核实情况表》(见附件4)。核实未通过的,需电话通知职工受理意见。
(二)传递当日职工申请
管理中心于购房提取材料核实后2个工作日内,将审查通过的职工《“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征信信息查询授权书》和《购房信息真实核实情况表》、进行扫描,连同职工身份证明材料、银行卡以及购房等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通过登录监管平台——“办公助手”——“消息”功能上传当日纸质材料发送至业务属地中心。
(三)接收业务办理结果及办理材料
管理中心“跨省通办”联系人每个工作日通过平台查看前一日接收的业务办理结果,在1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反馈给申请职工,并将表单及提取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作为受理业务资料归档。
二、在异地购房,符合咸阳中心提取政策的,在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存缴受理业务
办理流程:
(一)咸阳中心“跨省通办”联系人每个工作日登录监管平台,查看前一日接收的受理中心传递的申请及提取材料。
(二)咸阳中心根据现有的提取政策,在5个工作日内对提取材料进行审核,核定职工的可提取额度。
1、职工填写的“拟申请提取金额”小于等于咸阳中心可提取额度的,咸阳中心按“拟申请提取金额”为职工办理提取,将提取资金转入收款账户,中心“跨省通办”联系人登录监管平台,通过“办公助手”—“消息”功能向受理中心反馈《“跨省通办”业务办理回执》(见附件5)。
2、职工填写的“拟申请提取金额”大于可提取额度的,咸阳中心按照咸阳政策允许的最大可提取额度为职工办理提取,将提取资金转入收款账户,中心“跨省通办”联系人登录监管平台,通过“办公助手”—“消息”功能向受理中心反馈《“跨省通办”业务办理回执》(见附件5)。
3、咸阳中心审核职工提取材料不全,需要补充材料的,或者审核不通过的,咸阳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职工解释告知,并通过监管平台,向受理中心反馈《“跨省通办”业务办理回执》(见附件5)。
(三)咸阳中心将提取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作为业务办理资料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