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来湘就业报到办理指南
一、受理条件
1.毕业生本人持有毕业学校所在省份省级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
2.暂无就业单位、生源地为我省、在省外院校就读、毕业后《报到证》迁回我省;已落实就业单位且须省教育厅在《报到证》上签署意见(报到证开往:湖南省教育厅或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报到证开往生源地市州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请联系生源地市州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办理报到转档手续。
二、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份数 | 提交方式 | 材料形式 | 来源渠道 |
《报到证》 | 原件 | 1份 | 网上现场都可提交 | 纸质、电子 | 申请人自备 |
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复印件 | 1份 | 网上现场都可提交 | 纸质、电子 | 申请人自备 |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 原件 | 1份 | 网上现场都可提交 | 纸质、电子 | 申请人自备 |
身份证 | 原件 | 1份 | 网上现场都可提交 | 纸质、电子 | 政府部门核发 |
三、办理地点
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长城非常生活3楼5号窗口
湖南省政务服务大厅: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湖南省政务服务大厅三楼F01-F06窗口
【办理时间】
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省政务服务大厅: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四、办理流程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材料合格 |
审核 | 3个工作日 | 材料合格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材料合格 |
五、办理费用
5个工作日
六、办理时限
此项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