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房地点
通州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车站路47号)一层大会议室。
➤选房家庭需携带材料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一份;
(2)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一份;
(3)已婚申请家庭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一份;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一份;
(5)《选房通知单》一份;
(6)《公共租赁住房备案通知单》原件。
选房时申请人本人须亲自到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以及第3条规定的材料代办选房手续。《授权委托书》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字,摁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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