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慢性病申报
一、服务对象:
参保人员
二、申请条件:
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结核病,1型和2型糖尿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高血压Ⅱ期以上(合并有心、脑、肾损害),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帕金森病,银屑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原发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重性精神病(以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为第一诊断的患者),慢性白血病(非放化疗),各种恶性肿瘤(非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治疗), 心脏换瓣术后,心脏安置永久性起博器术后,风湿性心脏瓣膜病,类风湿关节炎,肾病综合症,癫痫,肝硬化失代偿期(酒精性肝硬化不纳入),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硬化病(硬皮病),自身免疫性肝炎,肝豆状核变性,阿兹海默病的参保患者。
其中,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结核病,原发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肾病综合症2年需复查重新申报,其余长期有效。
三、申报材料:
1. 《绵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表》;
2.一年以上五年以内诊治的病史资料(检查单、化验单、门诊病历、出院证明),其中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原发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结核病、肾病综合症4项项需要提供两年以内的病史资料;
3.门诊慢性病诊断书(我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异地长期备案的由当地三级医院副主任及以上医师出具);
4. 身份证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将申报资料交单位或社区,参保单位或社区每年4-6月集中至医保服务大厅申报审核;
2.窗口经办人员依规确定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资料齐全的经窗口工作人员受理,进入申报审核流程。
五、办理时限:
申报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
六、咨询电话:
涪城区:2365782
游仙区:5037212
安州区:4336072
江油市:3258190
三台县:5226396
北川县:4821266
盐亭县:7120110
梓潼县:8215255
平武县:8825953
高新区:2553193
经开区:2843854
科创区:6284303
仙海区:2173288
市本级:2340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