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企业(包括各种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外地驻长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以下统称单位参保人员),都要按照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缴纳方式如下:
缴纳方式: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缴费入口:点击缴费
拓展信息:
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医保缴费方式
1.通过“湘税社保APP”或微信小程序缴费。
2.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长沙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农商行柜台、自助终端缴费,或在上述银行的网上银行缴费。
3.到市民中心税务窗口及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