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医保报销范围
下列情况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结付:
(1)工伤事故(含职业病)发生的医疗费用;
(2)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3)医疗事故费用;
(4)各类鉴定费用;
(5)因犯罪、打架、斗殴、酗酒、吸毒、自杀、自伤、自残和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所发生的费用;
(6)已列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生育和计划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7)参保人员在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8)参加本统筹地区以外的社会医疗保险,已报支的部分费用;
(9)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支范围的费用。
南通医保报销材料
必须出具的材料:
报销时须出具:本人医保证历、社会保障卡、有效票据、备案手续及本人身份证件;
选择性材料:
住院: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费用明细单(包括用药、治疗、手术、检查、材料等住院期间所有项目的明细表),费用明细清单需加盖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章。
门诊:病历、费用明细、有关检查化验报告,定点药店购处方药需附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