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办理地点
江苏省南通市政务服务大厅(工农南路150号) 三楼E081-E086号窗口;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青年东路94号)22号窗口;
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便服务中心(江海大道729号)8-9号窗口;
江苏省南通市开发区人力资源中心(宏兴路9号)二楼7-8号窗口;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
南通市政务服务分中心(滨海大道66号)就管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咨询方式
人社部门热线:051312333; 市就管中心:051359001202; 崇川区:051355082232; 港闸区:051381069810; 开发区:051385986031;通州湾示范区:05138080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