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运河区关于领取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7月23日(星期五)-2021年8月22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节假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地点: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运河区行政审批局1楼E岛111窗口。联系电话:0317-2130331
二、领取证书相关要求
1、本次领取2021年上半年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申请表为重要档案材料,请妥善保管)。
2、领取证书需持相关证件办理。
3、需携带证件:
(1)本人领取:领取时需携带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
(2)他人代领:领取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证持有人身份证原件、代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