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参保职工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含当月,下同),才可享受生育津贴。
首次参保人员,生育保险连续缴费不满12个月的,其生育医疗费用按我市正常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50%执行,不享受生育津贴;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的,享受正常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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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机关、事业单位、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按职工上月工资总额的0.5%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不享受生育津贴,其他单位按职工上月工资总额的0.7%缴纳的,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
(2)单位在职男职工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且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政策的,其未就业配偶未参加生育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城乡居民)的,可按原规定申请按照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不享受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