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浦江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需要参加浦江县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员,请认真阅读此公告。
一、认定机构
浦江县教育局负责浦江县辖区内“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
温馨提醒:金华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其中义乌市教育局负责义乌市辖区内“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材料审核、体检、专家评审、证书打印发放等认定工作。
二、申请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浦江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居住证)在浦江县的社会人员。
2.在浦江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浙江省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且在浙江省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部队驻地在浦江县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
4.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甲水平)。
5.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属地管理。根据教师资格种类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权限,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四、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一)政策咨询和钉钉加群
社会考生如有政策疑问,可向浦江县教育局电话咨询:0579-84206560(国庆节放假期间暂停咨询服务)。请用钉钉扫码加入“浦江县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钉钉群”。
(二)网上申报
社会考生:2022年9月28日至10月14日(10月1日至10月7日节假日网站暂停服务),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教师资格认定”事项),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温馨提醒:
1.选择认定机构:浦江县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浦江县教育局。
2.网上选择确认点:浦江县教育局。考生选择确认点,无需来现场确认,材料审核由认定机构网上核验。
3.上传个人照片和个人承诺书图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上传的个人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的照片须统一。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界面“个人承诺书”中的“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和签字日期,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4.“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5.“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4)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通讯地址务必详细准确,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送达,并由申请人签收。
(三)体检
1.体检时间:10月24日-10月25日。其中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安排在10月24日参加体检,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安排在10月25日参加体检。上午7:30空腹,申请人自行前往浦江县中医院体检中心(浦江县浦阳街道新华西路1号)进行体检。
2.体检流程:考生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或本公告附件2、附件3下载体检表,其中附件2为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填写的《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3为初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填写的《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初中、小学)》,注意不要把幼儿园的与初中、小学的混淆。申请人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填写好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等五项内容,同时,准备两张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一张证件照贴在体检表上,另一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于体检报到时交给浦江县中医院体检中心工作人员,照片将用于制作教师资格证书。
3.相关事宜。体检费按医院收费标准由申请人自付。具体安排见《浦江县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申请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四)受理审核决定
1.材料和思想品德审核:申请人于10月14日前提交电子材料,详见《申请材料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交电子材料清单》。申请人相关资料如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平台信息核验通过,无须提交任何材料。核验未全部通过或相关平台无信息的申请人,须将相应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浦江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邮箱(2563066634@qq.com),文件夹名称为“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例:初中语文 张三 13xxxxxxxxx)”。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电子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特别提醒,以居住地参加认定的社会人员,必须上传当地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正反两面);以浦江县户籍参加认定的社会人员,不必上传户籍信息。
2.认定时间:本机构审核材料,2022年11月下旬明确受理意见,作出认定决定,并通过浦江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公布教师资格认定结果。
(五)送达
2022年12月上旬将通过EMS邮政快递免费寄送经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须由申请人本人签收。
五、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体检工作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据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诺如与事实不符,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如“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出具健康码和行程码,经核验均为绿码方可参加健康体检。体检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暂缓参加体检。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体检,请考生在体检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体检期间要求认真配合医院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4.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有关通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在认定体检时,经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人员一律不免检胸透。
5.咨询电话和网址:
浦江县教育局:84206560;
浦江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点此进入
金华市教育局:82467096;
金华教育网:点此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