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2022年第十五批租赁方案
申请对象:本批次申请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的家庭年收入为中等收入、中等偏上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28日,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租金标准及费用缴交方式
(一)租金标准及优惠比例:
注:本批次房源市场租金标准价均以住宅部分第三层作为标准层,并根据楼层高度相应调整(楼层调节系数为0.002)。
(二)房屋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由安居集团下属子公司厦门住房租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房租赁”)按以下方式收取:
1.承租家庭在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相当于合同项下租赁住房一个月租金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2.承租家庭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缴清首期租金,即计租日起第一个自然季度的租金;
3.厦房租赁分别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即: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及10月10日)前收取本季度租金。
(三)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公共物业服务费、日常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服务单位统一向承租家庭收取。
(四)承租家庭的日常自用水电按实际产生数自行缴交,公摊水电费由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缴或者根据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由承租家庭向有关单位缴交。
承租家庭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交上述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