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2022年第十五批租赁方案
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居集团”)作为市级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共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企业,依照《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厦府〔2018〕235号),根据市政府关于市级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的统一部署,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制定2022年第十五批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方案如下:
申请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28日,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申请对象
本批次申请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的家庭年收入为中等收入、中等偏上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不限户籍。申请人的父母、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可以共同申请。
(二)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2平方米,且家庭成员未享受政府其他住房优惠政策(含新就业大学生“五年内五折租房”租金补贴)。
(三)申请家庭2021年度的家庭收入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控制标准,即: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8万元;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23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30万元。
(四)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年满3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