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实施方案》的规定以及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沧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实施方案》的要求:
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满1年、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
补助金标准:
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726元;参保缴费满1年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735元。补助金按月发放。
申领流程:
1.登录河北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网
(https://he.12333.gov.cn),点击“个人服务大厅”办理,填报相关资料信息,上报提交。
2.登录“河北人社”手机APP,点击“失业保险业务、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填报相关资料,上报提交。
注意事项:
1.由于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申领人员需开通社保卡的银行卡功能。2.如无法通过线上渠道申报的,可咨询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3.失业补助金申领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手机APP申领失业补助金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