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街)园区银行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具体如下:
一、归集类业务
住房公积金登记、缴存、转移。
二、提取类业务
办理以下七类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受理、复核:
(一)购房提取(购买商品房、二手房、公有住房、拆迁安置住房、经济适用房、人民法院拍卖的罚没住房或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住房);
(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
(三)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潍坊市辖区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公积金对冲提前还贷);
(四)租房提取(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商品住房);
(五)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失业);
(六)调离本市提取;
(七)退休提取。
上述类型以外的提取应到缴存职工所在的住房公积金分支(办事)机构业务大厅办理。
三、贷款类业务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咨询、受理等相关的工作。
四、选择业务办理网点的原则
目前,归集、提取类业务尚未实现跨县市区办理,因此,11个银行网点仅能受理在银行网点所在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开户缴存的单位和职工的业务。公积金贷款业务可在购房所在地银行网点受理。
请广大缴存职工、单位根据上述原则就近选择地点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如发现代办公积金业务的镇(街)园区银行网点存在服务质量问题的,请拨打12329电话进行投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