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门市“以旧换新”家电促消费专项活动的补贴标准
1、对向回收单位提供废旧家电并购买支持范围内的新家电的个人消费者,按新购置家电商品销售价格(销售价格以该商品销售发票“价税合计”一栏为准)的10%给予补贴,每件家电商品补贴金额不超过500元。
2、每位消费者(按身份证号为准)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
3、上述家电补贴总额限定为400万元,按照“谁先申报,谁先获得补助”的原则,额满即止。
4、回收的旧家电及购买的新家电范围均为:热水器、电视机、空调、洗衣机、冰箱、电脑、手机、电饭煲等八大类。
【注意】补贴期限从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止,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将另行通告结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