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门市“以旧换新”家电促消费专项活动
申报材料
1、回收单位开具盖有公章的《废旧家电回收证明》、废旧家电照片。
消费者向回收单位移交任意八大类废旧家电,由回收单位开具《废旧家电回收证明》,并拍照一张废旧家电照片作为凭证。
2、消费者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家电销售企业购买八大类新家电的销售发票、交易凭证(销售小票、POS机小票、电子支付凭证截图、现金收据等均可)、新家电商品照片一张。
3、与消费者同名的银行账户资料。
【注意】补贴期限从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止,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将另行通告结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