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确定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比例的通知
市中心各科室,各县(市、区)分中心、管理部,义乌市公积金中心: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金华市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金政办发〔2021〕81号)文件精神,公积金缴存人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识的商品住房,在规定的可贷比例和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以内,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20%。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绿色二星建筑是指满足《绿色建筑评估规范》(GB/T50378-2006)绿色建筑二星评定标准的建筑。需达到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使用、节水与水资源使用、节材与资料资源使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处理六类目标,由高到低划分为三星、二星和一星。 根据规定,全市范围内的新建及处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开始规划阶段的民用修建项目,契合下列条件的,履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规范:由政府出资或以政府出资为主的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公益性建筑,首要包含校园、医院、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社区服务中心、社会福利设备等;单体修建面积超越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修建,首要包含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 绿色生态城区一切处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开始规划阶段的民用修建项目,履行绿色建筑规范,二星级及以上规范绿色建筑面积不少于25万平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