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应携带下列材料到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一)共性材料:
1、申请人、配偶身份证件或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配偶户口薄首页本人页;
3、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
4、个人信用报告;
5、房屋登记档案查询证明;
6、收入证明;
7、申请人银行卡。
(二)普通商品自住住房
1、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首付款票据。
(三)限价商品自住住房
1、备案的限价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首付款票据;
2、准购证。
(四)二手房
1、存量房买卖合同;
2、契税票、个税票;
3、过户后的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4、首付款证明;
5、卖房人身份证及银行卡。
备注:工资收入超过3500元需提供收入证明附以下资料(二选一)1、近半年纳税证明2、上一年度工资卡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