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户人员(自2019年6月1日起通过人才入户方式将户籍迁入东莞,且户籍迁入本市未满3年)租住莞寓可享受租金优惠和租房补贴,符合条件者两者可同时享受!
一、租金优惠
享受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最长优惠期为3年。租金优惠金额=500元/月×核定优惠月数,其中核定优惠月数是从获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次月起开始计算,至终止或暂停情形出现为止。
(一)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租金优惠将终止,取消保障资格:
1、全日制学历毕业的次月起计算已满60个月;
2、住房公积金处于销户状态;
3、申请人及其配偶已登记有住房。
(二)申请人已与市属住房租赁企业解除租赁合同的,租金优惠将暂停,保留保障资格。
申请方式:
申请所需材料提交至所在莞寓项目的门店管家(咨询电话:26997790)
二、租房补贴
享受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租房补贴,最长补贴期为3年。租房补贴金额=500元/月×核定补贴月数,其中核定补贴月数是从获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次月起开始计算,至终止发放情形出现为止。
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租房补贴将终止发放:
1、户籍迁入本市已超过36个月;
2、户籍已迁离本市;
3、住房公积金处于销户状态;
4、申请人及其配偶已登记有住房。
申请方式:
申请所需材料提交至工作所在园区、镇(街)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