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
符合住房保障资格且未实物配租的城镇低收入、非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材料:
1、《青县住房保障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及相关亲属关系材料(包括出生证、收养证明、公证书、派出所证明等),查看原件收复印件。
4、婚姻状况:需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裁决书、离婚协议书,均查看原件,收复印件。
5、收入情况:低保证或打印银行收支流水、单位工资证明等。
6、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和不动产证复印件,以及由不动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
7、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交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
8、根据申请人家庭情况需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