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武义县公租房解除合同情形
保障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补贴协议),收回承租的公租房,自情况发生的次月起追回多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按市场租金标准补交租金:
1. 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住房保障的;
2.因住房、收入、家庭人口等情况变化未按规定如实申报的;
3.将公租房转让、转租、出借或用于违法活动的;
4.改变所承租的公租房用途的;
5.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经催缴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缴纳的;
6.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租房的;
7.违反住房使用规定且情节严重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