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用人单位及个人须同时参加大额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全年一次性缴纳,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 120 元,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含退休人员)各负担 50%,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由个人全额缴纳,职工个人缴费采取个人账户统一划缴或自行缴费的方式。新参加职工医保的职工,从参保当月开始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次月起享受大额医疗保险待遇。
拓展信息:
职工大额医疗保险由市医疗保障部门通过招标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和参保人员的监督。被保险人医疗费超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由商业保险公司负责赔付,合规费用报销比例 90%,一个结算年度内赔付最高限额 3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