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业单位申请条件
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事业单位。
二、企业和其他单位申请条件
1. 符合杭州产业导向且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管理规范;
2. 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并稳定经营3年以上,列入杭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或属于未来产业的,可放宽1年;
3. 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管理类或技术类见习训练岗位,年度见习训练岗位数不少于10个,且不超过企业在杭参保员工总数的30%;
4. 有专设的人力资源管理机构,能有效开展见习训练管理,近一年内劳动保障书面审查B级以上;
5. 有完善的见习训练计划和考核制度;
6. 具备一定的带教师资力量,带教老师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技术水平和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