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发布了重点产业优秀工程师和技能工匠专项支持实施细则(试行),技能工匠,指获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技术工人,以下是有关于技能工匠支持政策的内容。
生活补贴和引育补贴:
补贴标准:
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培育的紧缺工种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工作满一年后,分别给予高级技师1万元/人、技师60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的生活补贴,分两年拨付;按高级技师2000元/人、技师1000元/ 人、高级工500元/人一次性给予企业引育补贴,每家企业不超过10万元/年。
补贴条件:
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须符合《长沙县重点领域职业(工种)需求目录》,且新引进或新获证后在长沙县企业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申报方式:
生活补贴和引育补贴由人才,所在企业进行申报。申报资料包括人才社保缴纳证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查询证明等。其中,生活补贴分两年拨付,审核后拨付50%,一年后再拨付剩余50%。
配套奖励:
参加市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得奖励的,授予“星沙工匠”荣誉称号,并按上级奖励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人的配套奖励。
采取“免申即享”方式给予奖励,每年由县总工会、县人社局根据长沙县参加市级及以上技能大赛获得奖励的名单,给予配套奖励。
培训补助:
根据《长沙县重点领域职业(工种)需求目录》在长沙县开展培训的技职院校或培训机构,技能人才培训合格后在县内企业工作满6个月的,给予技职院校或培训机构1000元/人的培训补助,每家不超过20万元/年。
培训补助由技职院校或培训机构进行申报,申报资料包括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查询证明、人才社保缴纳证明等。
>>>长沙县重点产业优秀工程师和技能工匠专项支持实施细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