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期延期至2月28日
2022年9月14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乡村振兴局、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湖南省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工作目标和参保政策。
《通知》明确,2023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未如期达到规定参保率的统筹地区,可将集中参保缴费期适当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
一、缴费时间
即日至2023年2月28日
二、缴费标准
每人每年350元
三、待遇期限
缴费成功至2023年12月31日
四、参保对象
除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五、缴费方式
湘税社保App、区农商行网点、农行微银行、各村(社区)代办员代缴、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