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应提交的材料

地方特产2022-10-28 10:59:31智慧百科

烟台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应提交的材料

  烟台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应提交的材料

  转贷咨询应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共同借款人均提供)

  2.购房合同原件;

  3.商贷借款合同原件。

  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应提交的材料:

  1.《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

  填写要求:

  ☆请使用黑色签字笔。

  ☆个人信息部分每空必填。

  ☆共同借款人:指与借款人共同买房、负有共同还款义务的个人(含配偶),没有的无需填写。

  ☆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表中的签名需要面签。

  2.身份与婚姻证明(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均提供)

  ⑴ 身份证原件;(可使用电子证照)

  ⑵ 户口簿(家庭户提供首页和常住人口登记卡、集体户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

  ⑶ 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包括结婚证(可使用电子证照)、离婚证(可使用电子证照)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调解)书等。

  配偶死亡没有进行户口注销的,需提供死亡证明原件

  3.购房合同 原件

  4.商业贷款 借款合同 原件

  5.商业贷款结清证明 + 还款凭证 原件

  6.不动产权证书 原件(可使用电子证照)

  材料备齐后,请按1–6的顺序排列,申请即时受理,2个工作日审批完结。

本文标签: 原件  证照  配偶  借款人  申请人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