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奖补申请条件

地方特产2022-03-21 09:48:01未知

南宁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奖补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1)经当地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扶贫车间;

  (2)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签订劳务协议或承揽合同;

  (3)在1年内累计工作不少于6个月,给付贫困劳动力不低于6000元劳动报酬;

  (4)为贫困劳动力购买每人每月不低于15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参加工伤保险。

  申请材料:

  (1)《就业扶贫车间奖补资金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花名册》一份,原件1份;

  (3)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银行设立的基本账户信息。其中,属企业的需要加盖公章,属个体工商户的需经其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4)通过银行发放劳动报酬凭证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领取劳动报酬签字确认表》,原件1份(校验完原件退回);

  (5)为吸纳就业或委托从事生产加工活动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保单复,原件1份(校验完原件退回)。


本文标签: 原件  劳动力  车间  贫困家庭  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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