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户籍人口60岁及以上低保老人中失能、半失能对象可以申请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补贴方式及标准如下:
补贴方式:
长沙县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入住养老机构抵扣相应入住费用。
基本养老服务分为基础服务和个性服务:
基础服务包含上门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医、助急、助行、助洁、助浴)、健康服务(康复保健、家庭护理)、精神慰藉(关怀探访、情绪疏导)等。
个性服务是护理员可以根据老人意愿提供的服务。
补贴标准:
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按失能、半失能每月分别给予500元、400元的补贴。
补贴标准500元,每月服务不得少于8次,补贴标准400元,每月服务不得少于7次。如特殊原因当月未达到服务次数要求,根据实际服务次数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