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小学课后服务5+2实施方案

地方特产2022-03-24 18:10:19未知

福建中小学课后服务5+2实施方案

  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的对象为全体有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优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特殊群体需要。

  服务时间。

  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行初中学校工作日晚自习制度,晚自习时间一般不超过2课时。

  各地可结合实际探索将课后服务适当扩大到周末和节假日,对有需求的学生进行兴趣特长培养。

  服务方式。

  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要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原则,学校要按“一校一案”要求围绕人员调配、经费保障、费用支出、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供餐服务等制订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

  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前,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和服务特色,使家长、学生充分了解有关安排,积极引导、促进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班级初审、学校核准、学校与家长签订服务协议后参加。学生退出课后服务需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学校批准同意。

  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应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

  要结合学校优势特色、学生学习和成长需求,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等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增强吸引力。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

  鼓励学校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午休服务。

  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教育部门可组织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供学校选择使用,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坚决取消培训资质。

  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与学校勾连谋利等行为。

本文标签: 课后  学校  学生  时间  校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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