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灵活就业)
政策内容:
1. 享受对象:高校毕业生。
2. 享受条件: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 享受标准:每月350元(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按每月3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申报资料:
1.《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灵活就业)申请表》;
2. 社会保障卡;
3.《灵活就业情况表》;
4. 学历证书。
申报途径:
1. 线下申报: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就业服务机构;
2. 线上申报: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手机APP浙里办申请。
金华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汇总(5种):请点击此处查看
金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清单
图源:“金华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