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无房职工(含自主创业人员)向工作单位提出申请,需符合以下条件:
(1)户籍登记在我区潞华派出所、五里后派出所或侯家庄派出所1年以上。
(2)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或部队复退军人证,从毕业或复退当月计算起在5年之内或者参加工作不满5年。劳动关系稳定,在人社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1年以上并缴纳两种以上社会保险1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编制手续(满1年以上)或聘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3)大中专院校毕业自主创业人员,须持有本人毕业证以及创业实体工商营业执照1年以上、有关部门的相关认定材料等资料。
(4)在我区建成区内无房、无建设用地。
(5)单身的新就业无房职工,需父母在我区建成区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6)诚信据实申请,在我区建成区内申请人及配偶父母(60周岁及以上申请人子女),在我区建成区范围内有院落式住房或有两套及以上单元式住房,人均住房面积须低于15平方米。住房建筑面积认定首先以产权登记为准,未登记的以购房(认购)协议为准。无前述要件材料显示面积的,按《房产测量规范》以入户核查、现场查验测量面积为准。面积均采用建筑面积。申请人申请时应提供父母(子女)身份及住房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协议等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