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省、长治市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住房需求实际,经区政府同意,实施2021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配租保障工作。
二、配租房源
本次拟配租房源200套。分别位于:浅水湾、泽福湾、潞臻苑、汇金国际、天兴嘉苑。在此基础上,房源将根据政府回购及棚改安置要求据实增减。
三、申请对象:点击查看
四、时间安排
宣传申报阶段: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10日
审核审批阶段: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社会公示阶段: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14日
五、核定基准日
2021年11月26日。
六、租金标准
公租房租金标准执行建筑面积4.7元/㎡/月,低收入住房困难保障对象租金标准1.0元/㎡/月,均按建筑面积计算。
七、配租保障
(一)实物配租。低收入家庭实施低收入住房困难保障对象租金标准;低收入之外的其他家庭实施公租房租金标准。
(二)租赁补贴。经入户调查,存在租赁关系和租金的租赁住房户(承租公房除外)同时享受2021年度租赁补贴,补贴标准50元/人/月,执行起始日期为2021年1月1日。
八、申报要求
一般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家庭是指夫妇双方及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离异(离异两年以上)或者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
1、低收入家庭(允许残疾孤儿和35周岁以上未婚、离异或丧偶单身);
2、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单身须满35周岁以上);
3、进城务工人员(含单身);
4、新就业无房职工(含单身);
5、外来务工人员(含单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