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已缴纳2020年度南宁市贷款道路桥梁机动车辆通行年费的机动车所有人,由通行费征收机构按流程办理退费,一次性返还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南宁市贷款道路桥梁机动车辆通行年费。
办理材料:
(一)预约现金退费
1、购买2020年路桥年费发票、标签原件(遗失发票的,需手写情况说明,并签字按手印,注明电话号码);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不是车主本人办理的需提供车主及经办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车主签字、注明电话号码);
3、机动车所有人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公对公转帐退费
1、购买2020年路桥年费发票、标签原件(发票或标签若遗失需开具遗失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机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车辆明细清单;
3、经办人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注明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