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延长失业补助金申请受理期限的公告》:
对 2021年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发放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申请受理期限由2021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青岛市财政局2021年9月3日联合发布的《关于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的通知》规定: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补助标准为1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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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范围及条件★
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青岛市参保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发生在2021年,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