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延长失业补助金申请受理期限的公告》:
对 2021年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发放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申请受理期限由2021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申请入口
符合条件的青岛市失业人员:
1、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i.12333.gov.cn/index.jhtml)“失业待遇申领”模块进行申请。
2、或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就业创业-个人办事-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申领模块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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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标准
根据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在青岛市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实行分档补助,其中,缴纳失业保险费5年及以上的,补助标准为400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含)至5年的,补助标准为200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足1年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补助标准为100元/月。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按月领取最长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