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办理
持所需材料到青岛行政区域内任一区(市)及其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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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仅限申请技能鉴定补贴的人员提供,扫描上传);
3.本人银行账户(仅限无社会保障卡的人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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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由个人申领直补个人。符合享受培训补贴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应在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证书后(参加职业资格培训的可在理论和实操双合格成绩公布后)12个月内,及时向申领补贴时户籍所在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提出申请;非青岛市户籍人员向其在青岛市的常住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就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