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初级以上职称人员作为入户东莞的准入条件申请的,应提供以下两项资料:
职称证书(以下2选1):
(1)在外省和中央单位取得职称的,应在我省重新评审或确认。其中,重新评审的应提供重新评审后核发的职称证书;职称确认的还应提供职称确认文书(职称确认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规定办理)
( 2)参加全国统考或在广东省内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职称证书的,提供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公众号的查验证明截图;未能提供查验证明截图的,提供人事档案保存的与证书相对应的发证登记表、评审表、认定表或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2.学历资料(以下3选1):
(1)属于留学人员及大专学历以上人员的,具体要求与上述(一)至(三)项要求相同。
(2)属于中等教育学历的,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学信网)出具的《中等学历验证报告》。
(3)属于中技学历的,提供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未能在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或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在线验证”进行查验的,还需提供原毕业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验证证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为有必要对申请人职业能力进行测试的,申请人应按照以下流程参加职业能力水平测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测试结果作出审核决定。我市每年定期组织开展两次职业能力测试,上、下半年各-次。
具体如下:
1.报名时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定期发布测试公告,公布测试职业(工种)范围和报名条件。其中,上半年报名时间为2月1日至2月20日,下半年报名时间为8月1日至20日。申请人可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报名。
2.测试时间。上半年测试时间为3月的第二个星期天;下半年测试时间为9月的第二个星期天。
3.测试地点。在测试前一周,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地点,并通过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布。
4.成绩公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每年3月底、9月底通过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测试结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为有必要对申请人职业能力进行测试的,申请人应按照以下流程参加职业能力水平测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测试结果作出审核决定。我市每年定期组织开展两次职业能力测试,上、下半年各-次。
具体如下:
1.报名时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定期发布测试公告,公布测试职业(工种)范围和报名条件。其中,上半年报名时间为2月1日至2月20日,下半年报名时间为8月1日至20日。申请人可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报名。
2.测试时间。上半年测试时间为3月的第二个星期天;下半年测试时间为9月的第二个星期天。
3.测试地点。在测试前一周,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地点,并通过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布。
4.成绩公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每年3月底、9月底通过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测试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