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公寓优惠政策
1.人才公寓按照民用标准执行用水、用电、用气、供热等公共服务价格。
2.承租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可凭人才公寓租赁协议备案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3.人才公寓租金按不高于市场租金的80%收取。顶尖人才租住人才公寓采取一事一议原则确定。
4.入住人才公寓的人才符合租房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租金优惠待遇。由运营机构按照租房补贴实施细则规定到各区、县(市)人社部门进行申报,人社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租房补贴资金发放给运营机构,不再发放给个人。运营机构在收取此类人员房租时,应扣除补贴金额并适当再减免10%-20%房屋租金。
申请要件
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条件提供申请材料,同时具备的可任选其一。
1.高层次人才:《沈阳市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附件)、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已婚家庭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额外提供结婚证)。
2.基础人才:
(1)按学历申请者:《沈阳市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已婚家庭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额外提供结婚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按职称申请者:《沈阳市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已婚家庭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额外提供结婚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按职业资格申请者:《沈阳市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已婚家庭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额外提供结婚证)、职业资格证书。
(4)在国家、省级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人员提供相关证明(市级机构缴费无需提供),无社保缴费人员提供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创业人员提供企业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