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人才公寓
(一)人才公寓简介
人才公寓是指限定建设标准、租金标准、规划布局,解决人才过渡性居住需求,面向我市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供应的租赁型住房。租金按不高于市场租金的80%收取。一般分为政府统建、社会化合作、用人单位自建三种。
1.政府统建。由政府筹集的房源和投资委托房地产开发公司代建人才公寓,或者采取“限地价 竞配建”等方式,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开发企业,在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人才公寓。
2.社会化合作。与市场化的长租公寓品牌运营商开展战略合作,引导已投入运营的长租公寓项目转化为人才公寓项目。
3.用人单位自建。通过政策支持,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等引进人才数量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在符合规划并完善用地等相关手续的前提下,经批准,可利用自有存量的国有建设用地及闲置房屋自行投资新建或改建租赁型人才公寓,由用人单位运营管理。在优先保障本单位人才租住需求基础上,可纳入全市人才公寓管理体系,面向全市运营。
(二)人才公寓优惠政策
1.人才公寓按照民用标准执行用水、用电、用气、供热等公共服务价格。
2.承租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可凭人才公寓租赁协议备案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3.人才公寓租金按不高于市场租金的80%收取。顶尖人才租住人才公寓采取一事一议原则确定。
4.入住人才公寓的人才符合租房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租金优惠待遇。由运营机构按照租房补贴实施细则规定到各区、县(市)人社部门进行申报,人社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租房补贴资金发放给运营机构,不再发放给个人。运营机构在收取此类人员房租时,应扣除补贴金额并适当再减免10%-20%房屋租金。